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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多选题及不定项选择题疑难解析(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0:49 正义网-检察日报

  60.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将乙价值2万元的戒指扔入海中,由于戒指本身没有被毁坏,甲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B.甲见乙迎面走来,担心自己的手提包被乙夺走,便紧抓手提包。乙见甲紧抓手提包,猜想包中有贵重物品,在与甲擦肩而过时,当面用力夺走甲的手提包。由于乙并非乘人不备而夺取财物,所以不构成抢夺罪;C.甲将一张作废的IC卡插入银行的自

动取款机试探,碰巧自动取款机显示能够取出现金,于是甲取出5000元。甲将IC卡冒充借记卡的欺骗行为在本案中起到了主要作用,因而构成诈骗罪;D.甲系汽车检修厂职工,发现自己将要检修的一辆公交车为仇人乙驾驶,便在检修时破坏了刹车装置,然后交付使用。乙驾驶该车时,因刹车失灵,导致与其他车辆相撞,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由于甲不是对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实施破坏手段,所以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答案为ABCD。本题为分析运用型的试题,考查具体犯罪的认定。A.行为人将财物丢入大海,实际上损害了戒指的正常使用价值,使得戒指不可能再被正常使用,因此应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B.抢夺罪的成立并不需行为人公然夺取或者乘人不备,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的财物直接实施强力行为,就成立抢夺罪。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C.行为人只是试探取款机,而取款机发生错误后吐出现金,行为人对该现金直接占有,可见其并没有故意实施诈骗,不成立诈骗罪,而成立盗窃罪。D.公交车虽然处于检修中,但其一旦结束检修,就要投入使用,因此,这种交通工具也被认为是处在使用中,因此,行为人的行为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

  61.对下列哪些行为不应当认定为脱逃罪?

  A.犯罪嫌疑人在从甲地押解到乙地的途中,乘押解人员不备,偷偷溜走;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到外地经商,直至管制期满未归;C.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组织多人有计划地从羁押场所秘密逃跑;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8名犯罪分子采取暴动方法逃离羁押场所。

  答案为BCD。本题为分析运用型的试题,考查脱逃罪的司法认定。首先要明白的是,脱逃罪是指处于监狱或者看守所依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故意脱离司法控制。A.行为人单人擅自脱离司法控制,符合上述特征,成立本罪。B.行为人本身就在监狱之外,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不可能成立脱逃罪。C.罪犯不是自己脱离司法控制,而是组织多人,因此应成立组织越狱罪。D.多名犯罪人采用暴力手段越狱的,成立暴动越狱罪。

  62.甲、乙通过丙向丁购买毒品,甲购买的目的是为自己吸食,乙购买的目的是为贩卖,丙则通过介绍毒品买卖,从丁处获得一定的好处费。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B.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C.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D.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答案为BCD。本题为分析运用型的试题,考查毒品犯罪的认定。所谓贩卖毒品罪,是指以出卖毒品为目的的购买(贩)和销售(卖)毒品的行为。因此,甲没有出卖的目的而购买毒品,不成立本罪。乙是以出卖为目的而购买毒品,成立本罪。丁是销售毒品,也成立本罪。丙是丁销售毒品犯罪的帮助犯,也成立本罪。

  6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A.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企业使用;B.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某私营企业使用;C.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D.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使用,未谋取个人利益的。

  答案为ABCD。本题为记忆理解型的试题,考查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关于挪用公款罪中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都颁布了解释,而后者的解释为立法解释,自然具有更高的效力。根据该立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主要是指:(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AB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C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形,而D则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因此,本题中的选项都是正确的。

  65.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利用职权对乙进行非法拘禁,时间长达3天;B.军警人员甲持枪抢劫;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利用职权挪用数额巨大的救济款进行赌博;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答案为AC。本题为记忆理解型的试题,考查法定从重情节。在这里要特别注意刑法典关于从重处罚情节和加重犯情节的不同。法定从重情节是指对具体犯罪从重处罚的犯罪情节,加重犯情节是在有关具体犯罪的条文中规定的,对该犯罪升格法定刑、加重处罚的犯罪情节。因此,根据刑法典263条的规定,B属于抢劫罪的加重犯情节;根据刑法典第397条第2款的规定,D属于滥用职权罪的加重犯情节。而根据刑法典第238条4款的规定,A属于非法拘禁罪的法定从重情节;根据刑法典第384条的规定,C属于挪用公款罪的法定从重情节。

  不定项选择题的具体解析

  第96题至100题是围绕同一个案例设计的,这些题目组合在一起相当于一个案例分析题目。

  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代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请回答96至100题。

  96.就被害人丙的死亡而言,下列对甲、乙所应成立犯罪的何种判断是错误的?

  A.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属于共同犯罪;B.甲、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属于共同犯罪;C.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不属于共同犯罪;D.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97.就被害人丙死亡这一情节,下列对与丁有关行为的何种判断是错误的?

  A.丁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丁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C.丁成立抢劫罪(致人死亡)的共犯;D.丁对丙的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

  98.对于甲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丁望风并分得赃物这一情节,下列何种判断是正确的?

  A.对甲应定抢劫罪、对丁应定盗窃罪;B.对甲、丁的行为应定盗窃罪;C.甲、丁都应对5万元承担刑事责任;D.甲对5万元承担刑事责任,丁只对3万元承担刑事责任。

  99.对于甲、乙盗窃和使用信用卡的行为,下列何种判断是错误的?

  A.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B.甲、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共同犯罪;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D.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诈骗罪。

  100.对于丁的投案行为,下列何种判断是正确的?

  A.丁虽然投案,但隐瞒了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因而不构成自首;B.丁虽然隐瞒了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但交代了本人与甲共同犯罪的事实,因而构成自首;C.丁构成自首且揭发甲与自己共同犯罪的行为成立立功;D.丁构成坦白但揭发甲与自己共同犯罪的行为成立立功。

  第96题的参考答案为ABC。甲乙对侵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有所共谋,虽然具体的犯罪故意内容不太相同,但是在侵犯被害人人身方面具有重合的部分,因此,甲乙的行为成立共同犯罪。二者行为虽然相同,但主观罪过不同,因此应成立不同的犯罪,而且因为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在犯罪构成上存在重合,因此,二者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第97题的参考答案为ABC。甲乙和丁所共谋的是盗窃犯罪,因此,关于侵犯被害人人身的行为及其结果,都不在丁的认识范围内,丁对此并无罪过。其当时对被害人死亡并不知情,而是事后知道的。因而不承担被害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第98题的参考答案为BC。甲和丁有关于实施盗窃的共谋,丁也以实施盗窃的主观罪过望风,因此丁成立盗窃罪的共犯。至于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3月17日实施)第7条第3项的规定,按照犯罪人参与共同盗窃的数额来认定,而非按照其分赃的数额来认定。所以,本题应该选择BC。

  第99题的参考答案为ABD。根据刑法典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认定为盗窃罪。但甲却骗称捡来的信用卡,让乙来冒用,乙对甲盗窃信用卡并不知情,因此,仅成立信用卡诈骗罪。因此,ABD的表述都是错误的。

  第100题的参考答案为B。丁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其犯罪事实,以及共同犯罪人,根据刑法典第67条的规定,成立自首。至于其所知道的被害人死亡情形,因其并不承担刑事责任,故不影响自首的成立。(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法学博士)

  (注:刑法疑难选择题解析(上)(中)登载于本报9月30日及10月14日第三版)

黄晓亮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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