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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欠税让依法纳税者心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2: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据10月20日《江南都市报》报道,日前,“2006胡润百富榜”在上海发布,广州多家房地产集团的老板高居“百富榜”前十名。而据税务部门反映,“百富榜”前十名中的一名房地产大亨,虽个人坐拥财富100亿元,其所拥有的大集团却连续几年欠下巨额税款,经多次催缴至今仍欠税达2800万元(不含滞纳金)。

  从拥有财富和依法纳税的情况来看,这名房地产商虽是“百富榜”的名列前茅者;

但若搞一个欠税排行榜,恐怕也是其中的佼佼者。这名房地产商身上存在的巨大反差和极大反讽,事实上不过是中国“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中相当一部分的典型表现。文章还说,在广州,部分房企欠税即占全市欠税额的八成,于人们的观感而言,除了再受一次刺激之外,好像也觉得见怪不怪了。

  不过,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中,巨富与欠巨税集于富豪一身乃至成为某些先富群体的共同特征,其消极影响实难估量。富豪们偷逃税或欠税,将从根本上削弱政府的财政能力,也就将从根本上削弱政府之于社会的调节能力。诚如广州市税务部门有关人士所说,“房地产业对税收贡献很大”,若其严重欠税,则对税收的负面影响也更大。工薪阶层每月都要由单位依法扣税,何以富豪们之欠税累计能达天文数字?这显然有违公平正义原则。如此,不但工薪阶层心寒,每个依法纳税者都会心寒。

  依法纳税是每个自然人和法人应尽的义务,何以富豪们拖欠巨额税款却很少受到法律制裁?难道仅仅因为他们对“税收贡献很大”就享有法外特权?这显然有违民主法治原则。这类人一边做着富豪、一边当着欠税大户,严重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给公众造成价值混乱和心态失衡,这显然又有违安定有序原则。

  在普遍贫困的时代,“不患寡而患不均”;在财富普遍增长而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的时代,不患富而患富之不公、富之不法。搬开这样的绊脚石,道德只是吹鼓手,法治才是主力军。滕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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