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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什么政府要管公共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2:36 新京报

  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在对和谐社会的解读中,提出了“政府要管公共问题而不要管单个人问题”的观点。这一观点遭受到了黎明先生的置疑,他在19日《南方周末》上发表了“‘单个人问题’检验政府效能”,其核心观点是说政府要管公共问题是废话,而说政府不要管单个人问题是不对的,并以公共问题最终是由单个人问题组成,以及抽象追求公共所导致的悲剧为由,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论证。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他的论证虽然有一些真知灼见,但是整个论证过程却是缺乏逻辑的。根据最基本的逻辑学原理,“政府要管公共问题”与“不要管单个人问题”是同一个命题的不同表达方式,要么我们同时接受这两个命题,要么我们同时否定这两个命题,不可能我们既承认“政府要管公共问题”,又否认“政府不要管单个人问题”,即我们不能够同时承认“政府要管公共问题”与“政府要管单个人问题”这两个论述。

  政府要管公共问题而不要管单个人问题,这一论断看似简单,实则十分深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很多政治哲学家,经济学家和法学家都在研究这一在黎明先生看来“不是学术”的问题。政府要管公共问题,确实不是学术,每个人都能够说,但什么是“公共问题”,就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回答的问题了。“公共问题”与“单个人问题”之间的差异是什么,更是学术性问题了。

  其实,在有关什么是“公共问题”的理解之上,我们通常存在两种误解和极端。一种误解和极端是将“公共问题”等同于某种“抽象性问题”,或者直接将之归结了某种“抽象性公共利益”,通过以“公共”的名义损害个人利益和个人权利,这正是黎明先生反对政府要管公共问题的一种理由。还有另一种误解和极端是将“公共问题”直接等同于“单个人问题”,甚至否定“公共问题”本身的存在性,认为解决了“单个人问题”就解决了“公共问题”,这种误解和极端正是黎明先生所犯下的错误。

  事实上,毛寿龙教授提出“政府要管公共问题而不要管单个人问题”,正是要避免这两种极端,试图将公共问题和单个人问题区分开,并将公共问题建立在个人基础之上。要达到这一目的,那么我们只能够从“否定性”的角度去定义政府职能,即政府应该尽量做去避免“恶”的发生,尽量为每一个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而不是从“肯定性”的角度去定义政府职能,即政府应该尽量去满足每个人的要求,提高每个公民的福利,以致解决公民个人的问题。

  从“否定性”的角度去理解政府职能,会强调政府致力于“公共问题”的解决;从“肯定性”的角度去理解政府职能,会强调政府致力于“单个人问题”的解决。但是“单个人问题”的解决最终需要所有人来承担成本和付出代价,每个人看似从政府中获得了许多,并且都试图让政府来帮助解决个人问题,放弃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放弃个人的道德和追求,结果每个人的“单个人问题”不仅没有能够解决,而且还创造了更多的“单个人问题”,无论是个人,还是整个社会都需要为此承担很大的损失。

  因此,认为政府应该致力于解决“单个人问题”,“单个人问题”检验政府效能,是一种比较“时髦”和“鼓舞人心”的口号。但是它同追求“抽象性公共利益”一样,同样会给整个社会带来悲剧。

  区分“单个人问题”和“公共问题”,单个人问题让私人自己解决,公共问题让政府来解决,甚至鼓励私人自己来解决一些“公共问题”,这大概是毛寿龙教授所倡导“政府要管公共问题而不要管单个人问题”的含义吧。

  □李文钊(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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