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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将举行第30次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3: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将于10月26日至28日在八大关会议厅举行,会期两天半。

  经主任会议研究,本次会议建议议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审议《青岛市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表决《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利用外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青岛市与俄罗斯圣彼德堡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评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人事局工作;人事任免事项。

  愿意参加旁听的公民,请于10月24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到德县路7号公民旁听登记处报名登记。(赵勇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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