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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建筑保护能否以文养文?(圆桌论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3:36 江南时报

  南京以大量民国建筑为代表,部分清末和建国初期建筑为补充的近现代建筑及风貌区,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前天,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记者发布会,会上宣布了即将实施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保护条例》的相关情况。昨天,本报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相关讨论,今天,本报将继续围绕市民高

度关注的《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保护条例》进行讨论。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主任孙长松:据不完全统计,南京现存民国建筑2000处,经调查核实的重要民国建筑有248处,有320余幢,这么多民国建筑中受到法律保护的“文保单位”仅占不到10%,很多优秀民国建筑在城市建设中消失,又或年久失修、乱搭乱建,亟待加强保护。为此,南京市专门制定了《南京市重要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对近现代建筑的年代也进行了限定,规定在1840年到20世纪50年代之间,凡是在该年代范围内修建的建筑物才属于该条例的保护范围。民国建筑是南京重要历史景观资源,立法保护是件大好事。

  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孙振奎:市人大立法对近现代建筑进行保护,是当务之急。我们想体现几个特色:一是突出南京的地方特色;二是明确规定两个层面上的责任,既市、区、县的责任保护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规定;三是有效保护和鼓励、支持相关单位进行保护利用、收购利用和开发利用;四是突出了规划在保护中的龙头作用。将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实行的这个《条例》规定了相关所有人、使用人对重要建筑和风貌区都有保护的责任。

  南京市人大代表、长发集团南京公司副总经理吴建平去年,我曾向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件“保护梅园地区的民国建筑”的建议,也是对保护历史遗迹的一种呼吁吧。以玄武区为例,主要以历史文化名人为主线,“整理”出一片金陵历史文化名人街。位于长江路东端的梅园新村历史街区集中了一批民国公馆建筑,堪称是城中的一处民国建筑博物馆。下一步,有关部门将通过置换运作,使这些“老公馆”变成名家纪念馆、收藏品展览室、当代文化名人创作室、艺术展示中心、艺术品交易中心、文化特色娱乐休闲店,每一栋都有一个主题,相互间又有外在与内涵联系,形成一个文化共同体。

  南京市规划局办公室张先生:早在2004年,我局在原有规划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又组织编制完成了《梅园新村历史街区保护与利用规划研究》,进一步对该地区的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和规划研究,从保护和利用的角度,重点对规划利用范围内的现状建筑进行分类(如文物建筑、保留建筑、保护建筑、可改造建筑、可拆除建筑等),确定并提出了各类建筑保护、利用具体的方式和建议,从而为市政府评估、修整该地区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框架和决策依据。

  南京中华路217号白女士:南京有很多名人故居,有些民国老房子还没有明确身份,所以,普查、摸清这些建筑的身份与资料,并且公示社会、为它们正名,是非常重要也是极为迫切的。如果它们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消失在这个城市,连着当年的历史一起烟消云散,那绝对是南京的一大损失。现在很多城市在打“民国游”牌,而南京到目前为止连一个像样的“民国游”线路都没有开发过,实在叫人无法置信,简直就是资源浪费。整合民国的名人故居,和一些独具特色、具有历史意义的民国建筑,共同打造一条经典的“民国旅游”线路,那么一方面可以引来大量旅游收入,另一方面又可以利用这笔收入来维修、保护民国老宅,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运作取得双赢。

  南京东南大学建筑系张老师:有资料显示,南京的民国建筑正在以每十年20%的速度不断消失。从保存情况看,位于东郊风景区的近代建筑保护状况较好,老城内近代建筑外观基本保持完整。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加之缺乏针对近代建筑保护的法律和具体措施,现存近代建筑的处境不容乐观。保护这些建筑,面临着资金问题。我认为,市政府应设立专项保护资金,用于规划编制、修缮维护、档案管理工作等。对有特殊历史意义和艺术、技术价值的民国建筑,要开辟成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以“文”养“文”。

本报记者 木 木 实习记者 刁爱兰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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