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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税提前继承抢闸过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6: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赠与房地产税收新规尽管在广州还未进入执行阶段,不少市民已经动脑筋,想利用“时间差”办理相关的手续以避税。

  广州房产中介业内预计,由于赠与房产再转让都要据实征收的20%个税税率远高于目前正常二手房交易中核定征收的1%个税税率,所以,今后非赠与类二手房交易量将大量增加。

  本报记者:李婧、李钢

  昨日,“继承”类房产过户递件量比平时增加了2倍,达到约30份。对于此次税收新政,广州业内及市民多有看法。

  直击:

  “急着过户的”猛增两倍

  记者昨日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税收窗口咨询时,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暂未收到通知,所以仍按旧规定办理,即无需缴纳3%的契税以及高达20%的个税。

  根据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显示的数据,截至昨日下午3时许,共有近30份“继承”类房产案件递交过户材料。据介绍,在国家税收新政出台前,此类过户交易递件量一天只有约10份,而且自从国家有关税收新政公布后,这类过户交易的递件数量以每天增加10%以上的速度攀升。

  记者从广东省公证处、广州市公证处了解到,两间公证机构均出现了市民咨询和办理的热潮。

  公证处:

  或难保证成功“抢闸”

  广东省公证处黄县辉副主任告诉记者,众多市民在得知了相关消息之后,马上打电话到公证处进行咨询,并希望能够在广州地区正式实施此通知之前,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涉及房产继承的公证业务。”

  不过,据黄主任介绍,由于办理公证需要至少三个星期的时间,所以很难保证公证能够赶在正式实施之前生效。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业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继承类房产过户递件量增加主要是以前积累下来迟迟未过户的市民继承的房产,现在眼看国家要增加税收,于是,赶忙前来过户;预计未来此类过户增加量有限,“毕竟继承不是说发生就发生的”。

  中介:

  赠与转正常过户可少交个税

  对于此次出于打击假赠与等行为而出台的国家税收新政,广州地产中介业内人士表示,广州二手房交易中的假赠与量其实十分有限,更多的是采取报低价的手法来避税。

  据介绍,其实,在广州二手房交易中,赠与的形式缴纳的税收与非赠与相比也差不了多少。广州赠与的房产只不过比非赠与的房产过户少交了3%的契税和1%的个税,但多了公证费等,与正常交易的费用差不多,而假赠与的风险相当大。

  业内律师分析,事实上,这种假赠与有着真实的现金交易,因此,在产权交易的过程中极易产生各种纠纷,该付多少房款、房屋债务等都没有了法律依据,很可能卖方收了首期房款不认账,不退款也不办理房屋过户。

  中介人士认为“一律据实征收20%的个税”比广州非赠与情况的二手房过户中“核定征收1%的个税”要多,因此,若政策真的实施,按照房产评估价来征收20%的个税后,将有更多的市民将赠与房产转为非赠与的正常的二手房过户交易,以少交个税。所以,广州业内预计,今后正常的二手房过户交易量会明显增加。

  专家:

  也可考虑设立一个起征点

  尽管市民今后可以采取将赠与转变为非赠与的方式过户以减少个税缴付,但也有市民反映,继承类的房产很难变成非赠与的形式,“总不能在老人家还没过世的时候就催着过户房产吧”。

  为此,广州房地产业内专家韩世同为此建议,在赠与行为中,直系亲属赠与房产缴税可以得到豁免,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赠与则进行作价转让,适用正常二手房过户交易的税收政策,“这样,从操作上看,就更加简单和容易”。

  广东省公证处黄县辉副主任认为,“合理的继承不能等同于买卖,继承与赠与也不是一回事情。”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曹培杰律师则建议,“可以参考国外的做法,设立一个起征点,避免贫困家庭在继承房产时陷入缴税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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