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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义务教育法难道不管名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8:08 东方网

  开学10天后,学校将原本随机分配的10个班重新分为正式录取的学生和通过捐资进校的学生各5个班。近日,武汉外国语学校对初一新生“二次分班”的做法引起部分学生和家长强烈反应。(10月20日《中国青年报》)

  家长们为啥吵成一团呢?对于“科班生”而言,人家是凭成绩光明正大考进来的,本来指望的是“优优组合”——能与其他成绩好的孩子一块学习,共同进步,你现在却将人

家的“小状元”与那些“差生”编在一个班,他能不担心自己的孩子被感染“坏”了吗?而对于“捐资生”而言,家长花4万元把孩子捐进来,本来就是想买个公平,现在倒好,惨遭单独编班,落得个竹篮打水的下场,心中怎能不满是委屈,无比愤怒?

  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好?显然,来自两个不同“阵营”的家长针锋相对,进行激烈争辩,无可厚非,完全可以理解。笔者所不能理解的是,武汉外国语学校为什么敢进行这样的分班?

  众所周知,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而武汉外国语学校这次分班,明地里是按正式录取与否划分,可其实质仍旧是按照考试成绩来划分的,这样的分班教学,这样的“因材施教”,就是在变相的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只不过是由于这种行为发生在名校当中,不像普通校那样刺眼看罢了。

  那么,武汉外国语学校为什么就不怕触犯义务教育法呢?难道名校就可以不受义务教育法管?前不久,兰州市三十四中、兰炼二中、兰州四中、深圳翠园中学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被曝无视教育法,明目张胆的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受到了查处。而武汉外国语学校这种穿了“马甲”的分设重点班行为,同样应得到严惩。期待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能立即“虎”下脸来,绝不能因为它是名校就网开一面!


作者:吴应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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