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调整听证会下月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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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9:57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 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发出公告,昨日起至23日,全市公开征集两名参加“广东电网居民住宅电价调整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分别代表城市居民和商业用电企业。公告中称,广东省物价局组织召开的听证会初定于11月10日在广州召开。据了解,居民电价提价额度不高于2.87分/度。 两听证人代表居民企业 据介绍,居民电价调整属于政府价格听证目录,广州市物价局公开征集的两名听证代表分别为:1名城市居民代表、1名商业用电企业代表。应征者的报名条件有3项:有强烈的社会正义感和责任心,能够充分听取、收集并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制定价格的意见;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分析问题、语言表达能力;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报名者可在广州价格信息网(www.gzwjj.gov.cn)下载《广东电网居民住宅电价调整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可24小时网上下载),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或凭本人身份证可直接到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1382号金桂园A2栋906室)填表报名。市物价局确定推荐听证代表名单后,将在广州价格信息网公布。 听证方案尚未公布 据了解,广东省物价局7月公布的电价调整方案显示,广东省销售电价平均上调2.87分/度,其中,非居民电价提高3.2分/度,而广东居民电价的提价幅度将控制在平均提价幅度之内,即提价额度不会高于2.87分/度。 省物价局表示,在此次电价调整中,居民用电价格要有所上调是大势所趋。因为广东省居民电价自2002年降价以来,2004、2005年的几次电价调整中都稳定不动,其提价金额均由工商业用户承担,而工商业电价加上此次提价共上涨了9.06分/千瓦时,造成两类用电之间的电价比价不合理,因此,从合理负担的角度出发,居民电价也应作适当的调整。 目前,广东省物价局还没有公布调价的听证方案,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和惯例,在听证代表确定下来之后,有关方案将要提前10天送达听证代表手中,供听证代表征求社会意见。 广州听证代表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10月20日~10月23日(周六、日照常接受报名)上午8:30~12:00以及下午2:00~5:30。 联系人:郭海燕 联系电话:86196809(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传真:86196810(24小时开通)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1382号金桂园A2栋906室;邮编:510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