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被炒员工夜撬老东家保险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9:5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荔法宣) 3名男子虽然被打工的酒家辞退,但是人走了“心”还不想走,他们盯上了酒家的保险柜。在用复制的钥匙试图第一次行动却因酒店突然换锁而没能得逞后,他们又借深夜与酒家旧友打麻将之机,掩护同伙潜入酒家,撬盗获利2万余元。日前,荔湾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4年到1年9个月的有期徒刑。

  被炒后谋划盗窃老东家

  赖明戈、刘某(化名)和周桂华3人原是广州市芳村浣花路一个酒家的员工,均被酒家辞退。2006年5月中旬,三人找到了好友林清华密谋盗窃该酒家收银处保险柜内的财物,并偷偷复制了该酒家的大门钥匙。

  2006年5月20日晚上,当他们准备盗窃时,发现酒家的大门锁已经被换了。于是当天晚上只好作罢,只能再次商量如何盗窃,为保证行动顺畅,他们还为绘制了酒家的平面图。

  潜入包房夜半实施撬盗

  没有钥匙如何能进去?他们想出一主意。5月21日晚上11点多,赖明戈、刘某、周桂华依计划与该酒家留守的员工打“麻将”,引开员工的注意力,这样,林清华便得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秘密潜入该酒家的“顺景”房内藏匿起来。次日凌晨1点多,林清华在该酒家的员工离开后,将酒家的保险柜搬到“顺景”房内,用事先携带的工具撬开了保险柜的门,盗得柜内的现款20500元、黄金项链1条(价值1283元),又在酒家内搜得香烟共14条。

  得手后,林清华携赃款赃物逃离现场。事后,4人进行了分赃。

  荔湾区法院日前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清华、赖明戈、刘某、周桂华均已构成盗窃罪,因刘某犯罪时还未满18周岁,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对4人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