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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反交规 交警纠正学校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0:03 南方日报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制度”后天实施

  学生违反交规交警纠正学校处理

  本报讯(记者/刘中元通讯员/交宣周斌)昨日下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在市109中学举办了广州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制度(以下简称“警纠校处

”制度)全面实施启动仪式,宣布“警纠校处”制度从10月23日起正式在广州市全面实施。

  笔者了解到,涉及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与中小学生在道路上不按规定行走、骑车,乘坐超载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现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警纠校处”制度,将由公安交警对中小学生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记录,学校对学生的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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