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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开局良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0:5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倪晓 张学锋 司法部今天召开纪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座谈会。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有关部门和部分知名专家参加了座谈。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在座谈会上讲话。他要求,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把法医、

物证和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作为管理工作的重心和基础,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准入管理、名册管理、执业监督和处罚管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制度建设。

  郝赤勇指出,从总体上看,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开局良好、推进有序、发展平稳、初见成效,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司法鉴定秩序不断改善,司法鉴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一年多来,各有关部门共同召开了联席会议,协调协商贯彻决定的意见和措施。应该说,决定实施一年来,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和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郝赤勇要求,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在管理好“三大类”的基础上,按照决定规定,适应诉讼需要,逐步规范管理“三类外”的鉴定事项,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扎扎实实地抓好管理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夯实管理工作的基础,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理念,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紧紧抓住准入、监督、处罚、淘汰四个环节,严格掌握准入标准,切实加强执业监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淘汰一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维护鉴定行业的良好秩序;要加强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鉴定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鉴定人的职业道德水准。当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重点抓好司法鉴定执法大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和鉴定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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