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绝不让欠薪老板走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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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14: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劳动部门表态:拟启动行政司法联动程序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张丽春报道:对“圣安娜”老板怀疑欠薪隐匿,广州市劳监支队负责人今早表示:正与公安部门密切联系,拟启动行政司法联动程序,经认真核查后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绝不能让欠薪老板“拍拍屁股走人”。 市劳监支队廖翔达支队长说,目前市、区劳监部门和仲裁部门都已介入此事的调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已明确规定,对采取逃匿等方式拖欠工资,致使劳动者难以追偿其工资而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老板如果恶意拖欠员工大量工资薪金,就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可以考虑追究其诈骗罪。 (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