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法官走进社区为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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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3:01 深圳特区报 |
本报《法官说法》专版创办一周年,市中院和本报联合发起大型读者交流活动 百名法官走进社区为民解惑 【本报讯】(记者王莉英吴涛通讯员谭晓鹏)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特区报联合主办的《法官说法》专版开办以来,一直深受广大读者喜爱。在专版创办一周年之际,为了 更好地贴近民生,服务读者,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本报联合发起“法官说法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昨天,我市两级法院百余名法官放弃周末休息,分赴7个人流密集的大型社区和公共场所,倾听读者对《法官说法》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广大市民的法律疑难。上午9时30分,当记者来到福田区梅华路上梅林社区时,市中级法院的20多名法官已按业务庭室各就各位,开始为市民开展相关法律咨询。市民根据自己的需要,按照“立案”、“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不同牌号,一一“对号入座”,与法官们面对面交流起来。 “我是在特区报上看到《法官说法》栏目要进社区开展咨询活动的消息后专门赶来的,想就我们公司一个员工社保方面的法律问题咨询一下。”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原来,陈先生所在公司的一名保安员在工作时被殴打受伤,不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了解情况后,负责民事审判的法官为陈先生作了详细的解答:保安员在工作时被殴打属于工伤,经过鉴定后可向社保部门要求赔偿,同时还可以按人身伤害起诉肇事责任人,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先生对法官的解答非常满意,他激动地告诉记者:“《法官说法》这个专版我经常看,里面所讲的一些案例很有针对性,其中有几期就是跟我们物业管理有关的,我从中也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今天这个活动针对性和服务性都很强,希望今后能多组织一些。” 读者李先生是一名律师,在《法官说法》开办之初,他就一直关注,每期必读。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他认为,《法官说法》专版是从法院审判的案件中精选出来的,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案件的事实和裁判理由陈述非常清晰,法官手记的点评也很到位,不仅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具有显著作用,对于律师等专业人士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罗湖东门步行街广场、在福田益田社区中心广场、在南山桃源社区、在宝安都之都广场、在龙岗中心城龙城广场、在盐田鹏湾社区,《法官说法》掀起的热潮此起彼伏,我市六区法院的法官解答广大读者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深受市民群众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