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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第一巨贪县令卖官创“纪录”暴露了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6:00 光明网
陆志坚

  安徽历年来倒下的县委书记中,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曾担任国家级贫困县——定远县县委书记的陈兆丰刷新了多项纪录:判决书最长——达114页;受贿人数和次数最多,金额最大,即便是在被纪委调查期间,他还在收钱;卖出官帽最多——共计卖出110顶官帽;官帽价值平均每顶一万多元。定远县共有37个乡镇,无一不向陈兆丰行贿,他成为安徽第一巨贪县令。(10月15日央视国际)

  据悉,在审判中,由于陈兆丰创造了安徽省建国以来县委书记受贿人数、次数和数额之最,起诉书长达72页、共计5万多字,公诉人整整宣读了近3个半小时。而随着庭审的深入,陈兆丰疯狂至极的卖官图也一一呈现在公众的眼前,达到了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的地步。

  在陈兆丰所收207人334次283.76万余元贿赂中,除去9人37次是为承揽工程外,其余均为升迁、提拔或安排工作而送其钱财,平均每顶官帽1万多元。显然,权力成了陈兆丰有恃无恐的“靠山”,卖官是他大肆敛财的最好工具。较之于马德的卖官案,陈兆丰有过之而无不及,是真正的“官帽批发商”。

  而且,陈兆丰卖官更高人一筹的是他的胆量。别人受贿偷偷摸摸,唯恐露出马脚,而陈兆丰却肆无忌惮、毫无顾忌,不管是书记、镇长结伴送礼,还是父子、兄弟、夫妻一同登门,陈兆丰“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一一笑纳。在他的眼里,权力就是法,权力就是纪,任何监督都是一张废纸。“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陈兆丰可谓将其解读得“淋漓尽致”,其家也有“贿丰银行”之称。

  更耐人寻味的是,陈兆丰在卖官中还给自己制订了一条原则,即“办不到或没法办的事情不收,领导或熟人托办的事情不收,嘴巴不严的人不收”。当然,这只是贪官的一种托词。事实上,面对送礼者,抢注陈眼球的只有钱而鲜看对象。某乡党委书记蒋某因经济问题受到县纪委调查,陈在收到蒋5000元钱后,立即支招让其提前退休而免于党纪处分。既使陈自己在接受纪委调查期间,仍受贿近8万元。可以说,除了钱外,陈就只剩下一具沾满铜臭的躯壳了。

  陈的腐败案,暴露出的最根本的问题还是权力制约机制的缺失。“官当到我们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这是陈大肆卖官的最好注脚。他每收一“礼”,便当着跑官者的面给组织部长打电话吩咐照办,而组织部门也有“令”必办。在此,县委集体决策、组织原则、各种监督都形同虚设。尤为严重的是,陈的“上行下效”形成恶性循环,当地政治生态环境被践踏得“体无完肤”。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尽管这是老生常弹的话,但面对“前腐后继”的现实,我们仍要时时讲、日日讲;时时敲警钟,日日作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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