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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进行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6:31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济南10月21日电山东省将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打破城乡就业的二元结构,实行统一的城乡就业政策和市场,并先行在5个市和20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力争用两年时间在试点城市初步建立起城乡之间劳动力流动通畅和配置优化的新机制。山东省统筹城乡就业将实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服务全覆盖;构建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全面建立城乡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并轨。统筹城乡就业的试点城市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把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者

的就业状况,与城镇劳动者一起纳入日常就业统计工作范围,并根据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合并统计,确定社会失业率。在政策上,逐渐缩小直至消除城乡劳动者身份的差别。进一步调整和充实积极就业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培训补贴政策等政策措施,向农村劳动者群体延伸。试点城市将全面建成布局合理、辐射力强、运行规范的省市县街道(乡镇)四级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网络,向城乡劳动者普遍开放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登记等服务。

  山东省还将促进农民由土地保障转向社会保障,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并轨。试点城市将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把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作为近期推进社会保障统筹的重点。各试点城市将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统筹城乡就业试点方案,并在城乡劳动力资源库建设、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等方面先行组织实施。从2007年开始将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制度、政策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力争用两年时间在试点城市初步建立起城乡之间劳动力流动通畅和配置优化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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