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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被盗年损失近2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6: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林清、楚楚)航标虽小,但事关船舶行驶安全大事。我国第一个关于航标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以省政府令第110号发布,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前日,省交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办法的起草和实施向媒体做了通报。据介绍,这两年我省航标被盗现象尤为严重,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近200万元。

  该《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加强航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航道基础设施,遏制航标被盗现象。同时对专用航标的规范管理也作了明确规定。违反《办法》的行为由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违法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5000元不等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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