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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圣安娜:不是我干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14: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两方曾有口水战,法庭判广州圣安娜赔偿

  本报讯记者黄海云报道:继广州圣安娜传出全面停业消息后,仍照常营业的香港圣安娜因恐受连累,急忙在自己的饼屋外贴出声明,向市民澄清自己与广州圣安娜没有任何关系。昨天,记者走访多家香港圣安娜饼屋,看到其生意并未受影响。不过,有店员表示,很多光顾的市民都会就此事咨询一番。

  在东山龟岗的圣安娜饼屋,记者看到外面贴着一份声明,上面澄清近日媒体报道的广州圣安娜停业消息与己无关。同时,该饼屋还将自己发出的饼票贴出作为示范。“这两天几乎所有来帮衬的市民都会问:是不是要停业关门了?我们只好一一解释。”一位店员说。

  记者现场问了一些市民,很多都表示不知道两家圣安娜之间有区别,甚至有的市民拿着广州圣安娜饼票到香港圣安娜饼屋提货;有的市民则以为香港圣安娜的饼票要停用,因此赶紧前往提货。

  据了解,香港圣安娜饼屋有限公司和广州圣安娜食品有限公司还曾就“圣安娜”的正宗地位爆发过“口水战”。2002年,香港圣安娜以“广州圣安娜对其商标专用权造成侵害”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2005年9月广州中院一审对此案作出判决,要求广州圣安娜立即停止在“皇牌月饼”包装纸袋上突出使用“圣安娜”字样,以及在“芝麻酥”包装上“广州圣安娜”字样右上角标注商标标记的行为,同时赔偿香港圣安娜经济损失20万元。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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