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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真币作诱饵行骗80余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0:4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朱建军 通讯员孙先锋) 以真币作诱饵,流窜作案50余起,疯狂敛财80余万元。近日,经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花边假币”诈骗团伙主犯、被告人胡振清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6万元,该团伙其他17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

  该诈骗团伙的犯罪手段是用50元面额的真人民币当成假币骗买主到商店试用,诱使

买主相信“假可乱真”。取得买主信任后,将两张50元面额的假币中间夹杂同等尺寸的白纸包装成沓,按15的比例出售给买主。2004年3月至2005年11月间,该团伙先后作案50余起,诈骗人民币80余万元。

朱建军 孙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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