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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工缘何拿不到血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2:30 石狮日报

  7月13日,对于新婚的乐先生和张女士夫妻来说,原本是一个值得纪念和喜悦的日子———张女士被诊断出怀孕两个月,这是他们俩的第一个孩子。但随即他们的兴奋之情就被一个现实的巨大难题打消了一半,张女士所在的私人小工厂的老板迟迟不给张女士发工资,这使得张女士一家陷入了经济危机,因为攒不够路费和生产费,张女士回江西老家安胎生产的计划迟迟无法实现。昨日,三个月过去了依旧没拿到被拖欠工资的张女士拨通了本报的热线电话……

  张女士:老板不给结算工钱

  张女士告诉记者:2006年3月2日,由老乡介绍,她来到这家位于宝盖镇塘后村的私人绣花厂里做工。

  在这家不知名的私人小厂里,张女士为了生活的希望而辛苦劳作着。7月13日,张女士因身体不适入院,医生给她挂了几瓶吊瓶,开了一些药,并告知她已经怀孕两个月了。7月18日,张女士以怀孕为由向工厂老板提出辞工并要求结算37月份工资共计3709元,老板要张女士过一段时间再说。7月24日,张女士感觉已经无法适应该工作,她再次向老板提出辞工、结算工钱的要求,老板要她找人顶替才能发工资。

  几个月下来,张女士找不到能顶替她位置的工人,也拿不到工钱。其丈夫乐先生多次和老板交涉,老板却始终没有松口。

  工厂老板:工钱须年底结算

  昨日上午,记者由张女士带领,来到了这家位于宝盖镇塘后村深处的私人绣花厂,找到了这家工厂的负责人黄老板,黄老板表示:“我们不是不给她工钱,只是按照我们的厂规,必须到年底才结算,工人一进厂我们就和他们讲好了。”

  相关部门:依法尽快调解解决

  乐先生告诉记者,10月19日,湖滨法院受理了此案,将择日为他们进行调解,若是调解无效,将依法开庭审理这一案件,目前他们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

  市工会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依照劳动法,工厂方面必须按月付给工人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他认为,在工厂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只要存在确实的劳动关系,就应该按劳资纠纷来依法处理此事。

  市妇联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表示,只要张女士夫妇有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市妇联即可出面和相关部门协调,要求厂方为张女士补办婚育保险,并发给她应得的工资。(陈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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