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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未安防盗窗20天内两次被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2:30 石狮日报

  本报讯昨日,在某制衣公司里打工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由于宿舍没有安装防盗窗,导致他接连被盗,一星期前,他在宿舍再次被盗了1000多元现金,老板却表示对此概不负责。

  李先生介绍,他来这家公司打工快3个月了,住的宿舍在五楼楼顶,宿舍窗户离地板只有一米高,随便一拉就开了。9月28日晚上盗贼拉开窗户跳进宿舍,偷走一把剃须刀和几

十元零钱,随后他向公司主管反映宿舍应安装防盗窗,可主管没有任何表示。一星期前,在他上夜班期间,盗贼依旧通过该扇窗户,把其放在宿舍的1000多元现金偷走。李先生便向公司老板反映,老板却表示对此不负责。三天前,老板终于为李先生宿舍的窗户安装了一个防盗网,但李先生认为在短短20天内连续被盗两次,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某律师事务所的解律师介绍,公司为工人提供宿舍,应保障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工人自身也应避免把钱、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内。公司接到工人反映宿舍被盗的问题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工人在第一次被盗后,没有吸取教训,仍把钱款放在宿舍内,也存在过错。该公司和李先生最好能协商解决此事。(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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