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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缉令:追缉跨国在逃嫌疑人的一把利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3: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国际刑警组织发出情况通报时,通常会在右上角标有红、蓝、绿、黑、黄、橙6种底色的方块,方块里还印有国际刑警的警徽。红色通报即“红色通缉令”,是一种临时刑事拘留证书。

  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各国中心局据此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捕。

  印有犯罪嫌疑人大头照的红色通缉令,主要内容分成两大部分: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提供指纹、护照或身份证件号码等;二是司法内容,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缉捕的法律根据,包括案情摘要、同案犯、罪名、引用法律条款、刑期、执法时效和逮捕证、判决书等。

  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必须见到红色通缉令的原件,经过法律专家审核等一系列程序之后,才会签发。审核过程原先是两三个月,现在只用两个星期左右就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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