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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掘28件珍贵瓷器终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5:05 今日早报

  □通讯员 陈霞芳 陈亮亮

  本报驻宁波记者 黄淼君

  早报讯 只因听老人家说过,镇上越窑遗址有宝贝,慈溪匡堰镇人戚某,竟打起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上林湖遗址的主意,雇来6个村民一起盗挖。日前,慈溪检察院对戚某提起公

诉,其余涉案人员仍在被追捕中。

  上林湖越窑遗址是青瓷发源地,1988年被列入国家重点文保单位。自小在附近长大的戚某,常听老人说一些有关遗址的传说。今年4月,想搞点钱花花的戚某雇了同村6个人,窜至上林湖狗头颈山,找到一处无人看守的遗址进行盗掘。戚某交代,大家没用铁锹,只用手挖,挖出越窑青瓷28件。

  被盗文物中,有5件属国家珍贵文物,其中一只青釉四系刻花瓶高14厘米,口径4厘米,口沿刻有“吉”字款,出品于北宋,属国家二级珍贵文物。还有青釉划花八角碗、青釉刻花盆和青釉刻花盆盖等4件皆出品于北宋,属国家三级珍贵文物。

  挖出来后,戚某将这些青瓷器用编织袋搬到家中,以5万元价格全卖给一个余姚人。案发后,28件青瓷器已被悉数追回。

  检察官表示,戚某盗掘的是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并盗窃珍贵文物,根据刑法,可能将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或死刑。(23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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