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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建筑“短命”现象与理性对待“老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6:00 光明网
罗真如

  10月15日下午,随着一声巨响,山东省青岛市总高度62米、19层高的青岛大酒店(建于上世纪80年代),在3秒钟内全部倒塌。据介绍,旧楼拆除后将在这里建造3栋总面积8万平方米的商务写字楼。据爆破公司经理介绍,青岛大酒店楼体使用的全部是钢筋混凝土,整栋楼没有使用一块砖,坚固得像碉堡一样。原本可以继续使用的建筑就此拆毁,委实令人惋惜。(2006年10月17日《上海证券报》)

  中国很多现代建筑企业也曾提出了建造“百年建筑”的口号,然而,不争的事实是,像青岛大酒店这种建筑“短命”现象在我国目前是一个极为普遍的问题。与历史对比,史上存在时间短暂的隋朝所建造的赵州桥屹立于世1400多年至今至今依然岿然不倒,它带给掌握现代建筑技术的现代中国人的启示不可谓不深远;与其他国家相比,英国房屋的平均使用寿命达到130年,欧洲大陆则为80年,即使建筑更新较快的美国也达60年,相比之下,中国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平均不到30年的现状着实令人汗颜。

  决定建筑寿命长短的因素除了规划设计和建筑质量以外,更重要的还取决于人们对它的态度,即人们对于该建筑的认识,即人们能不能理性地对待已经使用一定年限的所谓“老屋”。欧洲的城镇,对于当地民居和老建筑,对旧建筑的“拆迁”总是慎之又慎,尽量修缮是他们对待建筑的思维方式,欧洲古城的风貌得以保存正缘于此。在欧洲国家,百年以上老建筑比比皆是,甚至1000多年的建筑也不罕见。许多老建筑在显要位置用醒目的阿拉伯数字标注着建造年代,说明当时的建造者对它能够经久耐用、世代相传充满自信。真正的百年建筑要求有与其相符合的建筑技术以及对建筑的责任感,欧洲的建筑设计和建造者在这一方面的确值得国内的建筑、规划和设计同行好好学习。

  建筑“短命”现象,特别是大量处于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被拆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人们不能以理性的态度对待“老屋”,盲目崇拜新式建筑,在城市建设中追求整齐划一,“随意、残忍”地对老旧建筑一拆了之,这有悖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一座建筑动辄需要花费数千万乃至数亿元,需要耗费大量宝贵的资源,也需要大量人力夜以继日地辛苦劳作,如果一拆了事,不仅价值灭失,不能做到物尽其用,造成建筑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而且拆除过程要消耗可观的人力、物力、运力,同时产生大量的粉尘和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再则拆了之后就意味着新建,要补充和输入更多的资源。可见,保证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理性对待“老屋”,不仅为城市负责,而且为社会负责,对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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