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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与受贿并行:一个被金钱击倒的“好”干部(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8:38 新华网

   法庭上的忏悔

  在胡平大肆收受贿赂的同时,一封封雪片式的举报信飞向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院。2006年3月15日,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对胡平涉嫌经济问题进行立案侦察。检察机关发现:胡平在武陵山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贿赂36万元。胡平原计划2006年5月1日与黄淼结婚,哪知因东窗事发而身陷囹圄,未进洞房却先进牢房。

  2006年7月,胡平受贿36万元一案经涪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涪陵区法院开庭审理,胡平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武陵山乡的全体党员干部都来参加旁听。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胡平几次用颤抖的手揩脸上流下的悔恨泪水。正如他自己所说:由于放松学习,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为没有自己就没有武陵山乡的一切,不再把上级组织和同事放在眼里,逐渐对钱越来越看重。

  就这样,一个曾经意气风发、满怀抱复、大有前途的干部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近日,涪陵区人民法院以胡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追缴犯罪所得赃款10.5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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