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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岳红:《红楼梦》咋成了"黄楼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8:59 东方网

  “这是在糟蹋老祖宗的东西!”昆明市某中学语文教师马晓东最近发现,一本名叫《大话红楼》的书对《红楼梦》中的人物和情节的扭曲和篡改已经达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宝黛初会是宝玉“性骚扰”、跳脱衣舞的闹剧,晴雯撕扇变成了用榔头砸空调,大观园内众姑娘逢年过节都要穿着“比基尼”选美,黛玉成了“二奶”,宝钗又有了外遇……(据10月22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风行了“大话”潮,所谓“大话”也就是搭上古典名著的顺风车,把古典名著中的人物和情节搬到现实生活中,用现代语言进行改编,要说好的“大话”,能够引发读者的兴趣,权当一种游戏一笑了之也就罢了,可如今的“大话”已经“话”的没边了,“大话”且变成了“黄话”,用一种低级下流的想象对古典名著进行改编,这种“大话”与其说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不如说污染了精神生活,是在亵渎和糟蹋我们的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是我们国家最优秀的古典名著之一,就是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的时代是悲惨的,但主要人物宝玉、黛玉及众多女孩子之间的感情却是美好、纯真和善良的。从一个角度也可以反映出我们传统美好的品德,正因如此《红楼梦》在艺术上是圣洁的,其感情甚至是令人神往的,而现在这种《大话》则完全将那种美好的感情溶入到现在社会生活中一些污泥浊水里面,这不仅是对古典名著的“恶搞”,也是对我们传统文化一种卑劣的“强奸”。

  将《红楼梦》“大话”成了“黄楼梦”有市场的原因,但重点还在于我们一些出版部门惟利是图的原因,出版部门不仅有维护和纯洁人们精神生活的社会责任,更有保护我们古典文化的不受侵害的权利和义务,这也是我们国家文化出版部门的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遗憾的是现在一些出版单位为了小集团的利益就把社会责任通通抛弃了,只要能赚钱,有“市场”,不管什么“大话”、“邪话”、“水煮”和“新编”都可以堂而皇之的推向市场,这种经营理念如不改变,不仅会危害社会,最后危害的只能是自己。因为他们迎合的毕竟是社会上一小部分人,社会的公德不允许,大众的感情不容欺骗,我们的法律更不容调戏。


作者: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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