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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结婚大年缘何涌动离婚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9:00 东方网

  2006年被称为“结婚大年”。这一年有两个立春,三个情人节,狗年“旺旺”,又是双数年,是百年难遇的大吉大利的“结婚年”,这一年嫁娶好合必定长长久久。男男女女未恋的赶紧恋爱,未婚的赶紧结婚,于是出现了“闪电式结婚”一族。不幸的是2006年这个“结婚大年”,竟同时迎来了一个离婚潮……(10月22日《新华每日电讯》)

  我们当然不能离开了孰是孰非来评判结婚、离婚的孰对孰错,然而“结婚大年”竟

同时迎来了一个离婚潮,这又无论如何很难让人释怀。有报道说,离婚现象出现了两个趋势:离婚率年年上升,从相恋到结婚的日子越来越少;35岁以下夫妻离婚率明显升高,离婚低龄化越来越明显。由此考量“离婚潮”,我们或许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所谓“离婚潮”其实已远远不是离婚人数在某一时段的突然增多,而是演变成了具有趋势意义的潮流。

  离婚并非就是坏事,诚如有人所说,离婚显示了人们对婚姻质量的追求。但追求婚姻质量更要防止粗制滥造婚姻——在离婚潮的背后,谁能说没有游找婚姻的心态?眼下与闪电一般迅捷的“闪婚”在一些地方正在成为时尚。有一个经典段子这样状摹“闪婚”:3秒钟足以爱上一个人;8分钟足以谈一场恋爱,13小时足以确定伴侣结一次婚。“闪婚”者的理由,据说是降低恋爱时间成本,迅速实现“资产重组”。这个说法的背后,凸现的其实是一些人浮躁乃至功利的心态。婚姻不是儿戏,爱情贵在忠贞,而“闪婚”为了降低成本、“资产重组”,却把婚姻的要素都“闪”掉了。“闪”掉了婚姻要素的“闪婚”又会有什么结局?从“闪电式结婚”走向“闪电式离婚”,往往就是归宿,其中最快的从结婚到离婚才14天。

  从一“闪”而婚到一“闪”而离,这个“闪来闪去”,“闪”掉的并不只是一个“两人世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这细胞的质量如何,从某种意义上决定着社会的质量。而当“闪婚”使家庭这个社会的细胞呈现了病态,那么又必然会让社会为之付出代价,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无疑是背道而驰的。其实,即使在极端追求“个性解放”的西方国家,许多人也非常珍惜婚婚、家庭。新华社曾报道,有接近四分之三的英国人对自己的生活感到非常惬意,而这种感觉主要来源于同自己配偶的牢固关系。如果说这也算一块“他山之石”,那么是否可以给我们一点启示呢?


作者: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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