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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妓女·暗娼·小姐和性工作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9:12 四川在线

  妓女、暗娼是解放前旧社会对卖淫者的称呼,解放后妇女翻身了,地位提高了,同样是妓女和暗娼,却被称之为小姐和性工作者。

  近日,媒体传出消息,说哈尔滨政府的市疾控中心,在五常和木兰县办了两次“小姐学习班”,50多位小姐,大都是老板门护送到学习班来的,在培训期间,木兰县副县长张东飚还和小姐们合影留念。但是,这一件本来是预防性病、爱滋病的宣传教育活动,却引发

了难以避免的极大的争议。

  媒体的记者门兴致勃勃地报道,2006年10月11日早8点半,哈尔滨香坊区人口大厦4楼会议室,来了一批被称之为“CSW”的女性性工作者,也即妓女、暗娼、小姐,而政府工作人员则称她们为“姐妹们”、“朋友们”。

  鄙人阅读了所有这些报道后发现,记者是尽了责任的,全方位地报道了各方各面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态度。卫生部门的疾病控制中心预防爱滋病,是本职工作,无庸置疑;妓女们成为小姐和性工作者,虽然一样的辛苦和下贱,但政府重视,饭碗和前途有了希望,不能不有几分高兴;妓女老板宾馆经理皆大欢喜,这样的生意做起来就似乎变得合理合法了;公安部门本来对卖淫嫖娼是要打击的,但几下打击完了又干什么呢?预防爱滋病是一种劳动保护,可以延长性工作者的工作年限,而且还有罚款收入;“客人”们也没有意见,政府重视,小姐干净,健康有保证,不嫖岂非**?嫖了也是对就业者对社会的一种贡献…

  总之,方方面面的人都欢喜,都有了事情做,连社会学家也忙得不亦乐乎,要从理论到实际,写出一篇有分量的学术论文。红灯区有国际的样板,和国际接轨理所当然。

  对于这方方面面的忙碌,木兰县的张东飚副县长总结说:“这也是一个中国特色。”打击卖淫嫖娼是我们几十年来一贯的方针政策,但连政府官员也知道,在目前情况下,妓女和暗娼是无法肃清的。于是,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爱滋病项目代理主管王立秋对记者发表谈话说:“公安机关的打击和政府部门对小姐的爱护并不矛盾,仅凭培训小姐和发放安全套便得出政府将暗娼合法化的结论是不妥当的。”

  只不过,记者提到的问题却没有人能回答:“妓女在建国之初就已经消灭,如今卖淫嫖娼现象死灰复燃,以至成为性病、爱滋病传染的主渠道,这是什么道理?”

  怎么回答和解决这个问题呢?需要群策群力,看来还是要大家来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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