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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惩防腐败实行量化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9:45 南方日报

  本报讯日前,惠州市惠阳区出台了惩防腐败量化考核办法。

  该量化考核机制主要有如下特点:一是细化内容。具体细分为5大类150项任务,并逐一分解到85个督办、牵头和协办单位。二是分级管理。根据督办、牵头、协办单位的职能作用,实行三级管理,形成“单位督单位,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三是量化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每项任务给予一定分值,每个单位满分为100分。每年考核一次,考核

结果分三个等次。四是强化监督。每年通过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各单位完成惩防腐败体系任务情况和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采取两种处理措施:一是区委、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二是区纪委负责人对其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惩防腐败体系顺利构建。

  李长虹丘旭兵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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