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花样翻新屡打不绝 警惕手机短信诈骗“变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0:37 中国新闻网

  9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李女士向警方报案:被人以冒充国税局“买车退税”方式诈骗140万元。

  10月7日,海淀区吴女士向警方报案:在学院路五道口电影院旁工商银行处以短信消费为名被诈骗16万元。

  10月8日,朝阳区徐女士向警方报案:在朝阳区朝外南大街被人以短信消费为名诈骗37.5万元。

  这是北京警方近日公布的三起诈骗案件。一段时间以来,借助通信工具通过银行转账渠道远程操控的诈骗案件在北京频频发生,并凸显出个案被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

  花样翻新

  以汽车、房屋或电话费退税为名义的短信或电话成为今年新出现的诈骗方式

  “犯罪分子不断变化诈骗方式,犯罪手段花样翻新。这是今年短信诈骗犯罪的新特点。”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三支队副支队长郭振林介绍说。除异地消费,以汽车退税、房屋退税或电话费退税为名义的短信或者电话是今年新出现的诈骗方式。

  郭振林警官告诉记者,罪犯利用短信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不再是区域性的。全国各大中城市均有发案,特别是广东、福建等沿海省市更为突出。不少犯罪活动都是由东南亚及港台的黑社会势力在境外实施远程操控,进行有组织诈骗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日很多手机用户都曾收到类似银行卡欺诈短信。北京市公安部门向媒体透露,目前仍陆续有事主被骗。

  屡打不绝

  犯罪形式具有成本低、收益高、涉及区域广、打击难度大的特点

  不法分子往往事先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购买一批不记名手机卡,接着向手机用户大量发送“电话号码中奖”、“出售廉价走私物品”、“退还汽车购置税”等虚假短信。一旦受害人与其联系,骗子就分别扮做银行、公安、税务等机关工作人员,以转账、代缴税金、邮费、保险费等名义,诱使受害人按其指定账户汇款,骗取钱财。

  短信诈骗的手段并不高明,一般人看来,只要依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电话和账号,就可以顺藤摸瓜,揪出嫌犯。然而为什么该类犯罪屡打不绝呢?据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三支队第二业务队队长贾力介绍,短信诈骗犯罪是由境外传入我国的一种高科技金融犯罪形式,具有成本低、收益高、涉及区域广、打击难度大的特点。

  侦破此类案件最大的难点在于犯罪分子均为异地操控作案。其诈骗活动在移动短信平台和移动网络内进行,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反侦查能力。他们甲地发送信息、乙地电话联系、丙地取款,形式复杂如同洗钱。而骗子留下的固定电话多为中国铁通“一号通”虚拟号码,可呼转到手机上,每次诈骗成功后即另换号码,很难追踪。

  此类案件侦破的另一难点在于案犯多为团伙作案,内部分工严密,取证困难。在诈骗短信集中地福建安溪,短信诈骗业已形成产业化规模:有的购买手机卡,有的开设银行账户,有的负责群发短信,还有取款公司负责取款。即使抓获某个犯罪嫌疑人,凭其实施的部分犯罪行为,也够不上立案标准。而犯罪分子大多互不相识,证据链不完整,又很难顺藤摸瓜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此外,百姓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也是此类案件频发的根源。骗子行骗成功利用的就是有些人财迷心窍的投机心理。而很多受害者要么是因为被骗金额小,要么是碍于面子或害怕报案后暴露私有财产,大多上当了也不愿报案。即使报案,能提供的线索也非常有限。“目前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寻找受害者,因为仅凭犯罪分子供述,很难对其定罪。”贾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说。

  长效治理

  打击短信诈骗是项系统工程,运营商、银行业和公安部门必须联手打击,疏堵结合

  从2005年11月1日开始,公安部、信息产业部、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手机违法短信治理。对发送违法短信的手机依法停止服务,并冻结涉案银行账户。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短信诈骗的一度爆发态势。但针对今年花样迭出的短信诈骗,遏制形势仍不容乐观。

  郭振林警官指出,“市民防止短信诈骗的最有效办法是提高防范意识和安全用卡意识”,大型消费场所的会员卡信息,上网、购房、购车等填报的个人资料都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窃取个人信息的捷径。持卡人一定不要对外泄露银行卡信息,更不要轻易将资金转入陌生账户。

  自去年短信诈骗在北京大范围出现以后,北京警方及时采取“打防并举”的方针。一方面成立专案组加快侦破案件的力度,与作案地警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另一方面防范在先,从源头上封堵。首先,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把骗局及时公布于众;其次协调电信部门,向市民发送忠告短信;第三,在全市ATM机上贴上提示标语……这些举措颇见成效。今年10月1日至10日全市短信诈骗仅发案3起,比去年同期下降97%。

  “对短信诈骗的泛滥,电信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电信企业能够加强监管,屏蔽不良短信息,诈骗分子又怎么会大行其道?遗憾的是,在巨额利润面前,广大群众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被漠视了。”上海政法学院法学博士陈颖健说。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却认为,“短信诈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那是公安部门该管的事,电信部门只有协助的义务……”

  “打击短信诈骗是项系统工程,运营商、银行业和公安部门必须联手打击,疏堵结合,常抓不懈。具体来说,电信部门要尽快落实手机卡销售实名登记制度;金融部门要促进诚信机制的建立,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公安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打击力度。短信诈骗才有望被遏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解志勇说。

  (据《人民日报》;记者 苏显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