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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宣布依法与永乐解约要求没收1.5亿元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7:56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0月23日讯今天,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对外宣布,10月17日已向上海永乐电器发送正式函件,书面通知对方依法解除双方于2006年4月19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10月18日,大中电器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鉴于永乐的违约行为,要求永乐承担违约责任,没收此前永乐支付给大中的1.5亿元定金。

  大中方面表示,大中电器此举系依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在上海永乐违约在先、

致使双方《战略合作协议》无法履行的前提下,大中电器只需书面通知上海永乐,双方合同即被依法解除,且不影响大中电器对上海永乐违约责任的追究。

  今年4月19日,大中电器与上海永乐宣布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京津地区以大中为主导的业务合作;二、双方以股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资本合作。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坦陈,选择与永乐合作的感情基础,是多年来在采购联合体“中永通泰”的接触中所产生的朴素信任;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现实目的,则是发挥双方各自优势,通过业务合作提高市场竞争力,共同抗击主要对手。这一合作目的,中国永乐也在各个场合、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表述与认同。

  2006年7月25日,中国永乐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接受国美电器的要约收购。2006年10月17日,此要约收购获得基本确认。

  自永乐与国美宣布要约收购以来,大中电器多次提出就解除《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协商,双方并就此起草了相应的法律文件。此次书面通知永乐解除协议,系大中电器对此事件的最终表态。(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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