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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抢注“明星商标”是企业发展品牌的短视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8:00 光明网
郭振栋

  10月18日,来自四川南部县的张川通过西南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一份商标申请书,欲注册商标“涨止益”在女性用卫生巾类别上。虽然该商标并非完全是“章子怡”三个字,但让人一听就知道是在谐音明星章子怡。(10月18日《重庆青年报》)

  明星向来是企业喜爱的“香饽饽”。为依靠名人效应,宣传自己的产品,商家往往不惜重金请明星代言。而一些既想利用名人效应又不愿为此花费的商家,则“投机取巧”,

希望通过“抢注”商标这种无本万利的方法,来获得最大的“明星效应”。君不见,喝酒有“锅得缸”(郭德纲)白酒,穿衣有“赵本衫”(赵本山)衬衫,吃药有“泻停封”(谢霆峰)止泻药,而雪村和超级女声更“惨”,居然被注册为安全套商标,并公然在市场上售卖。利用章子怡的谐音注册商标这也非首创,据说,目前与“章子怡”谐音的商标大约有20来个,如:“涨紫怡”(人用药、补药、中药等商品)、“章子移”(诱杀昆虫电力装置、驱虫、驱鼠用电动装置等)等等。

  利用他人的姓名,为自己牟利,无疑是一种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可惜的是,由于我国这方面的法规还不够健全,商家这种打“擦边球”的行径屡屡得逞。而商人的精明之处在于,明明是揩了明星的油,却让明星一肚子怒气无处发泄。如果哪位明星为此大动干戈,大兴诉讼,则正中商家下怀,很难赢官司不说,还为商家做了免费的广告。因此,众多明星眼看着自己被贴上某种商品的标签,却想揭也揭不掉,只能徒呼奈何。

  从表面上看,商家热衷于抢注明星商标似乎是对产品品牌的重视,往深层次看,这是企业发展产品品牌的短视。一个品牌的开发培育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而明星的影响力只不过是暂时的,很多明星现在风光一时,你可以借用其名头,但三年五载过后销声匿迹,作为其“附属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也就荡然无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届时你商标还不让人一头雾水,莫名其妙,只得改弦更张。那岂不是画地为牢,限制了自己的发展?可以说是成也明星,败也明星。实际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日趋理性。没有多少消费者会爱屋及乌,因为喜欢明星而连带喜欢其谐音的产品。消费者要治拉肚子,重要的是看产品的止泻功能如何,不在于谢霆锋的名气有多大,名气又治不了拉肚子。商品的市场地位最终还是要靠产品质量说话,没听说哪个世界级品牌是依靠明星名字谐音做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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