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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骆伟同志建议的答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8:03 红网

  

对骆伟同志建议的答复

  (省文化厅厅长 金则恭)对骆伟同志建议的答复

  

  省文化厅厅长 金则恭

  在“迎接党代会,共谋新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中,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骆伟等提出的“保护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省委宣传部蒋建国部长高度重视并做了批示,已转我厅收悉。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省文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所提的建议非常中肯,也很有针对性,对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就你们所提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强保护意识,成立专门协调委员会,出台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条例等建议

  

  省政府办公厅2005年9月就出台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27号),文件就我省开展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保护工作的目标、方针和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并对如何开展普查、试点,建立名录体系、保护制度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还成立了由省政府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文联、省文物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落实了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湖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设立了省保护中心和专家委员会。

  2006年9月,省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6]24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并对积极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关于坚持保护、传承和开发相结合的建议

  

  首先要感谢你们对我厅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我们一直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保护项目的具体情况,督促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保护计划,落实保护资金,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代表作传承人(团体)开展传习活动,确保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传承和发展。

  三、关于发挥专业剧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作用的建议

  目前正面临着文化体制改革,我们将认真执行中央及省里有关政策,妥善解决好剧团的有关问题。湖南木偶戏、皮影戏、湘剧、花鼓戏、阳戏等地方剧种的保护已列入我省第一批省级保护名录。我们将按照保护计划,分期分批对其实施重点保护。明年6月,文化部将公布第二批国家级保护名录。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省级保护名录中,在全国有影响、有价值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并积极申报,争取有更多的省级保护项目进入国家级。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由文化部报经国务院同意后,每两年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一次,每次只有两个项目,各省不能自行申报。

  我省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做好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我们期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给予保护工作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谢谢!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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