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房价的底线到底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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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0:50 华夏时报 |
“房价”机制问题仿佛已然成了一地鸡毛的谜局,昨日两则关于任志强先生的新闻,也许可以有助于我们解读“房地产定价”背后的诡异语境:一是10月23日《上海证券报》消息,任先生表示开发企业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商品房定价无需公众监督、无需公布成本;二是同日中新网引《经济参考报》消息,在中国房地产权威高层会议上,任志强就“房地产暴利”和“房奴”这两大敏感问题再次表态:房地产行业利润率不到10%,完全依赖银行贷款的不到30%。坦白说舆论对“房价成本”的兴奋让人有点莫名其妙,在房价一直“独孤求败”后 ,我们用“公布房价成本”来应对岿然的房市,一来容易被人家说你不懂市场,二来也只能表明在住房保障方面政府职能的缺失。也因此,任先生在这个问题上并非没有道理。我们要反思的恰恰是:政策与口水抵达了房价的哪个位置?眼下房价是扶摇直上也好、循序渐进也罢,它的底线到底在哪里?在这个问题上,房价“要不要公共监督”和“要不要公布成本”这是两个性质有别的问题。从经济学而言,成本公布的确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能追溯的只能是事实成本。因此,房价“要不要监督”,才是我们计算损益率的关键:不是要公布不公布的软约束,而是要限制价格,削平暴利的硬措施。任先生曾以“餐厅里的小葱拌豆腐2元-16元”作比方,仿佛房产暴利是有参考依据的,但是我们纠缠于房价问题的时候——最不该淡忘的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典型特征是房产的不可移动性”,它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竞争实质是“空间的竞争”,相邻开发商在定价上采取的是“价格领袖制”:占地为王的先定价,后来者跟进。价格领袖制就是价格垄断,而垄断一定意味着市场失灵,而失灵就一定意味着急需政府管制。至于任先生的那两个敏感问题的数据,恰恰警醒我们:是该到了好好核算其成本利润率、管制其价格机制的时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