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严查医药商业贿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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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5:54 重庆时报 |
本报讯(记者唐国利)近日,市检察院出台《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开展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意见》,深入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市检察院将重点查处3类案件: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医药审批、生产等监管活动中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商业贿赂;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医药购销活动中索取、收受商业贿赂;医疗机构和疾病控制、卫生防疫等单位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