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片方提出异议“霍元甲”案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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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8:40 大河网-大河报 |
备受关注的“霍元甲绝后”案管辖异议近日确定。记者昨日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证实,由于10名被告中的李连杰属美籍华人、一公司在英属岛屿注册,该案属于涉外案件,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将此案移送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3月,因不满电影《霍元甲》中“霍家被灭门绝后”等情节,霍元甲曾孙霍自正起诉该片制片方侵犯其名誉权。尽管编剧王斌公开道歉,但原告仍坚持起诉,并于4月追加 了李连杰等为被告。对此案的管辖异议是由被告之一、中影公司于近日提出的,理由是李连杰是美籍华人,此案属涉外案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为基层法院不能受理,而应该由更高一级的中院审理。 海淀区法院审理后查明,该案确实具有涉外因素,遂依照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L □郭志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