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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大受委托全国选外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9:02 兰州晨报

  为两所外国大学组织汉语教师选派工作

  本报讯(记者武永明)如果您能说一口流利的俄语或英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并有丰富的中国语言、文化知识及授课经验,并且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您将有机会成为一名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孔子学院和哈萨克斯坦民族大学的汉语授课教师,这项由教育部和国家汉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兰州大学组织实施的选派工作10月23日正式启

动,遴选出的优秀授课教师将于2007年8月赴两国任教,这是记者当日从兰州大学了解到的消息。

  据了解,此次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有: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孔子学院中方副院长和哈萨克斯坦民族大学汉语中心中方副主任各1名,并选聘授课教师若干名。

  据兰大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李发元介绍,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为1—2年,如果工作业绩突出,还可延长聘任期。选派人员待遇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执行,助教(初级职称)、讲师(中级职称)、副教授(副高职称)、教授(正高职称)的月工资待遇分别为1050美元、1100美元、1200美元和1300美元,除此之外,还可享受不同的生活补贴;工作1年以上(包括1年)者还可获得3000美元的安家费。李院长告诉记者,此次选聘活动面向全国,外地应聘者可函报,信封请注明“应聘材料”,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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