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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池出口陷入内忧外患 百余电池出口企业亟待“充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9:27 南方日报

  广东作为中国镍镉电池的主要生产地区之一,每年出口到世界各地的电池多达45000多批,货值超15亿美元。然而,光鲜亮丽的数字背后,却隐藏着一丝尴尬。原材料价格上涨、出口退税政策取消、国外技术贸易壁垒三把“利剑”随时有可能给一些竞争力不强的中小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

  记者近日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政策

取消以及欧盟环保指令的多重影响,我国电池行业面临着严重的“内忧外患”,电池出口贸易形势不容乐观。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相关电池企业及早“充电”谋突围。

  近年来,电池行业得到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电池行业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广东作为中国镍镉电池的主要生产地区之一,企业集中在东莞、江门、惠州、佛山、深圳等地。每年出口到世界各地的电池多达45000多批,货值超15亿美元。然而,光鲜亮丽的数字背后,却隐藏着一丝尴尬。原材料价格上涨、出口退税政策取消、国外技术贸易壁垒三把“利剑”随时有可能给一些竞争力不强的中小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

  原材料上涨扰乱市场格局

  金属铅是生产铅酸蓄电池产品不可缺少的重要原材料。由于铅在开采、冶炼等一系列生产过程中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提高,铅的生产成本也逐渐提高,有些发达国家甚至已经停止了铅在本国的生产,而改为在国际市场上采购成品铅,以转嫁对本国环境的污染。此举造就了作为铅酸蓄电池主要原材料的电解铅价格猛涨,从2003年的每吨4500元上涨到今年年初的每吨13000元以上。

  镍是镍镉、镍氢电池的主要原材料。今年以来,国际镍价开始大幅上涨。据企业反映,镍价格从去年年底的每吨15万元左右,现在涨到每吨接近30万元。

  此外,锂电池原材料钴、天然锰粉、电池铜帽的铜材、碱锰电池用的钢带、铜丝、锌粉等也直往上冲。

  由于出口产品的售价是随合同签订早已确定的,原材料涨价后,售价却不能涨,结果出现了“出口越多,损失越大”的局面。国内电池材料生产企业间的激烈竞争,导致电池材料企业近年来积累率较低,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加上国际大电池厂商在买方市场居于市场优势,国内电池企业步履艰难。某些传统出口大企业,不得不纷纷减少出口量,以求减少损失。

  取消出口退税成企业切肤之痛

  为严控资源类和耗能型产品出口,9月14日,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新的政策自2006年9月15日起执行。根据《通知》规定,铅酸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的出口退税政策被取消,并将其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为了进一步了解该《通知》对广东出口电池产品的影响,9月底,广东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员深入到中山等地电池企业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多数企业表示对该消息感到意外和突然,甚至束手无策。一些企业尤其表现出对出口退税取消后的忧虑,认为该政策大大提高了出口生产企业的成本,利润空间大大缩小,影响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根据有关机构统计,出口退税率每下调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一般贸易出口成本增加约1个百分点。有关专家表示,新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台,对于饱受负面困扰的电池行业来说,是雪上加霜的消息。从长远看,将加速电池行业的重新洗牌,一些缺乏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将严重亏本,甚至面临倒闭。据企业反映,最让他们担心的是,出口退税的取消和生产成本的上升,带来的后果是大部分海外购货商可能会将选择目标转移到价格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和地区,产生贸易转移。

  “回收令”有可能使电池出口欧盟无门

  据了解,欧盟于今年5月2日通过电池指令草案,这意味着我国今后出口欧盟的电池不仅要满足近乎苛刻的汞、镉含量要求,还将承担昂贵的电池回收费用。目前,该项指令已获欧盟理事会和欧盟议会批准,即将成为欧盟法律。成为欧盟法律后,欧盟成员国必须在2年内通过相关国内法律与之相适应然后实施。

  指令规定,凡是汞含量超过0.0005%、镉含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都将被禁止销售;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必须被回收;到2016年时,这一比例应达到45%,回收费用将由生产厂家来负担。

  业内人士指出,早在2002年,欧委会就颁布2002/505/EC号决定,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停止出售含金属镉的电动汽车用电池。2006年7月1日起,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也将开始实施,指令规定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不得包含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有厂家认为,欧盟频频设置“绿色壁垒”,已使出口到欧盟的电池成本大幅度增加。不仅如此,电池回收指令和新的含镉量标准也近乎苛刻,一些中小企业不得不因为经济原因和技术原因放弃欧盟市场。

  据统计,目前广东约有出口电池企业100多家,集中分布在东莞、江门、惠州、佛山、中山等地。2005年,广东检验检疫局(不含深圳、珠海)共检验检疫出口电池45000多批,货值15.3亿美元,其中出口欧盟约为6271批,货值1.3亿美元。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粤企积极应对

  面对上述电池企业面临的重重困难,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电池生产企业,应该及早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一是要积极获取国外技术信息,了解各进口国最新的行业动态,增强产品竞争力;二是要注重原材料的选用,选用符合相关进口国的要求的生产材料;三是提升自身的技术工艺水平,在自身产品质量上寻求突破。

  广东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詹思明表示,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已经根据欧盟相关标准,投入技术力量建设电池产品汞、镉含量检测实验室,加强检验监管,控制出口电池污染源。该局还迅速建立了电池产品有害物质监控和快速风险预警体系,及时向企业发布有关的预警信息,引导企业进行电池产品汞、镉含量专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台四项措施,要求广东各检验检疫分支机构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本报记者苏稻香通讯员吴恂詹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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