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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昨开始“抓”闯红灯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9:54 南方新闻网

  警察昨开始“抓”闯红灯学生

  “警纠校处”后,不少学生照样违章,部分学校称已将违章行为与奖惩制度挂钩

  本报讯(记者陈捷生实习生陈飞通讯员交宣周斌)旨在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警纠校处”制度昨天正式实施。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小学生横过马路时乱冲红灯的现象比

较普遍,不少中学生也仍旧未改骑单车载人且在路上追逐嬉戏的毛病。广州交警表示,将对学生的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登记,并由学校负责教育乃至处罚。

  家长带孩子冲红灯

  昨天是广州市“警纠校处”制度实施的首日,放学时分,记者在五羊新城达道路口处捕捉到了这样一个镜头: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小王(化名)背着小书包,蹦蹦跳跳地走来,身旁没有家长带领。到了路口处,眼见近处车辆不多,他撒腿就往马路对面冲,而此时,横过马路的人行信号灯亮着红灯。匆匆驶来的一辆面包车不得不一个急停。

  类似的场景,昨天在小北路等路段接连上演。交警调查表明,小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违反交通信号灯,胡乱冲红灯,过马路时不走人行横道,其中不少行为还是在家长的陪同下发生;而中学生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则是骑单车载人,且一边在路上追逐嬉戏。

  交警表示,对于常见的家长带小孩冲红灯的情况,不止小孩要被登记,家长同样也要被执勤交警进行现场教育。

  学生违章行为与奖惩挂钩

  根据“警纠校处”的操作流程,类似小王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被民警“逮”住,将在一个星期后反馈到学校。执勤民警表示,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时,第一时间将对其进行纠正,并将其的《广州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卡》的姓名、学校、班级、交通违法等内容登记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通知书》上,并由学生签名确认;未携带安全卡的学生,执勤民警与学校进行核对后,将相应的内容登记在通知书上。

  交警部门每天将前一天的这种学生交通违法记录录入“警纠校处”系统,每个星期由市交警支队统一转给市教育局,再层层往下转到各个学校,由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处理,交警部门负责每月定期派出民警到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学校进行督促整改,并上交通安全课。

  记者了解到,在“警纠校处”制度实施后,广州部分学校已将学生的违章行为与奖惩制度挂钩。小北路小学的一名班主任告诉记者,对于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如果是初犯学校将给予教育,第二次则会以书面的形式予以警示,如果是交通违法行为达到三次以上,将取消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观点交锋

  警察会否吓坏孩子?

  民警上路抓违章,执行的对象之一是一群稚气未脱的学生,这样的教育方式是否会吓坏孩子?“警纠校处”制度实施的首日,也引来了不少市民和家长的激烈争议。

  正方

  与其日后多事不如尽早教育

  “措施是必要的,而且交警在纠正中小学生违法行为时会自觉淡化震慑力”,昨天,一位交警告诉记者,中小学生对民警有一种自然的尊重和信任,“民警叔叔”的亲切纠正对他们来说将产生相当大的效果。

  也有市民认为,学生冲红灯后果可能很严重。“应该早日进行教育,才可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反方

  警察上路抓违章会吓坏孩子

  也有市民对此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警察上路抓违章,对违反交通法的孩子抓现行,这肯定会吓坏孩子的”。

  市民老王认为,在孩子的一般印象中,警察是惩奸锄恶的标志性形象,突然间在路上被警察叔叔抓住,肯定要被吓坏了,说不定还会留下心理阴影。

  ■名词解释

  警纠校处

  所谓“警纠校处”,就是中小学生每人配发一张联系卡。当学生违反交通规则时,民警会予以纠正,并在联系卡上注明情况;同时反馈至学校,学校将据此进行教育,有些违法行为可写进个人操行评定。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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