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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建立"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9:57 东方网

  陈云发作品集

  现在,在已被揭发出来的大量腐败分子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属于“带病提拔”,即这些人的腐败问题原先就有暴露,有的甚至是劣迹斑斑,如安徽的王怀忠之流,老百姓都称他为“王坏种”了,仍能爬到副省长,这说明,“带病提拔”的危害性不可小觑。

  大凡腐败分子能“边腐边升”,一方面固然有他们狡诈的一面,即善于把自己伪装起来,成为“两面人”,大会小会讲“三个代表”、上级面前大表“忠心”,甚至宣誓赌咒、“亲民作秀”,而在背后则收贿赂、卖官帽、拉帮派、玩女人,等等,这种人,一般老百姓、上级部门确实难以看清。但另一方面,他们终究生活在民众的视线之内,其腐败活动很难逃过他们的下级、同事、住处周围老百姓的眼光。例如一名厅级、处级或科级的公务员,能有多少收入,可是其老婆却穿金戴银、公子小姐挥金如土、突然有了几大套住房,或在外边包养了“金丝鸟”什么的,或花数十万元把子女送国外自费留学,或他家人的消费水平若与收入严重不符,这种干部能不腐败?

  况且,现在我们的广大干部、党员、群众,毕竟有觉悟、有正义感,敢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人是多数,可以这么说,从陈希同、李嘉廷、王怀忠、侯伍杰到最近揭露的湖南郴州官场的一批贪官,无不都是群众早举报过、揭发过的,从没吃过举报信的“边腐边升”官员是基本没有的,所以,落马的腐败分子让人“大吃一惊”并感到惋惜的人几乎没有,老百姓的反应都是“早知会落马”和拍手称庆,这就说明,“边腐边升”现象不是因为腐败分子伪装术有多高明,而是提拔他们的上级领导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重视不重视群众的举报反映、查不查他们的问题,或明明知道依旧包庇重用的问题。因为在知情群众眼中,那些“带病提拔”的人从来都不是“两面人”,而是“一面人”,即腐败分子而已。他们即使能制造假象,也从没能骗过知情群众,而仅仅是骗过了欣赏他的上级、骗过了把老百姓的举报信不当一回事、不查不处、甚至有意包底掩盖的有关部门而已。

  毫无疑问,“带病提拔”问题,其主要责任是在腐败分子的上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而不是由于腐败分子的伪装术有多高明。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提拔前他在北京嫖娼被抓,人们认为他肯定政治前途完了,因为党纪规定,党员嫖娼一律开除党籍,这是铁定的,何况此人还是受党多年教育的领导?但奇怪的是,侯伍杰当时不仅未落马,而且还一直升官,那么,他那件嫖娼的劣迹记录还在不在他的干部档案中?我相信,假如中央有关部门知道他有嫖娼问题,是绝不会让他升任省委副书记的,那么,侯伍杰何以能“边腐边升”,究竟谁在庇护他?当年给他写鉴定、起草提拔他报告的人是谁?报告中写没写他有嫖娼问题?这些谜团真相,至今未见披露,令人遗憾。

  所以,我以为防止“带病提拔”的问题,关键是制度上完善,为此,我认为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防止“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制,从源头上抑制“边腐边升”,怎么追究?首先是检查腐败分子提拔前有关部门是否收到过举报信?如何查处的?是否报告过上级党委?其次查谁点名提拔的?谁把已暴露的严重腐败问题包底过关的?等等,最后,应由各级包庇者承担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像侯伍杰嫖娼这样的严重问题,如果销毁材料不入档、不向上级报告,实际触犯了法律,更应追究法律责任。只要把“带病提拔”的连带责任重重地追究,并将其公诸与众,那么,某些包庇腐败分子的人(其实有的人本身亦是更大的腐败分子)、玩忽职守者就会受到节制或收敛、或自行暴露。若责任追究制不确立,事后不追不查,还掩盖真相,那么,要解决“带病提拔”仍然很难,不是腐败分子太狡诈,而是他们有保护伞撑着能“刀枪不入”,老百姓的举报、反映又其奈他何!


作者:陈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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