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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凭导向”诱良为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0:07 南方新闻网

  南方都市报上周报道,深圳数千考生包火车包大巴远赴湖北、江西等地参考。考前考生多被告知,“几乎100%可以通过”。记者连日调查发现,深圳多家教育机构涉嫌违规组织大批考生赴外地考试,个别考点存在有组织作弊行为,也有中介机构通过收取考生差额学费的方式赚取高额利润。

  教育部日前公布的《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规定:“任何成人高校、机构

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成人高考。”按此规定,这些教育机构组织考生赴外地考试是一种违规行为;可在这同一规定里,又有“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的条文,也就是说,考生未必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显然,教育部的招生办法存在弹性,如果个人的跨省报考行为是符合规定的,那么规定不得组织集体跨省报考就说不过去了。

  如果撇开作弊与违规收费不谈,笔者认为,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一方面,深圳成人教育资源有限,不能满足在职人员继续学习或获取文凭的要求;另一方面,外省市的高校正好能为他们提供满足需求的机会,即便成教中介机构不组织“移民”,也难保个体考生去外地捞取那一纸文凭。这一纸文凭很重要,与考生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就业、工资、职称评定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用文凭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产生了文凭买(考生)卖(高校)的市场——买方获得文凭的渴望恐怕比求知的渴望更强烈,而卖方赚钱的动机可能比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动机更实在,而成教中介机构的介入则让交易变得便利。

  买卖文凭现象是一种制度催生的社会腐败,这种制度将文凭与个人切身利益密切挂钩,一方面“逼良为娼”,另一方面“诱良为娼”。所谓“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左传·闵公元年》),政府在人事政策上必须淡化甚至切断文凭与社会地位、工作报酬之间的关联,以“能力导向”的制度化代替“文凭导向”的制度化,从而减少考生获取文凭的不良动机,方能避免成人教育的异化,使成人教育回归到求知的正道上来。

  作为特区,深圳一向以“敢为天下先”著称,笔者相信深圳有打破现行人才评价机制的魄力。

  □宕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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