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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产权信息明年可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1:50 红网-三湘都市报

  建设部昨天发布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将有权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公开查询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而记者从北京市建委了解到,现在要想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有关信息需要带上房屋产权人一同前往。

  据了解,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其中,可供单位和个人公开查询的是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包

括房屋位置、面积、用途,以及房屋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

  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包括房屋权利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利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或限制的具体依据等。《办法》对于原始登记凭证的查询则限定了范围,可查询人包括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

  此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查询与公证事项、仲裁事项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查询与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查询原始登记凭证,应由查询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人不能直接接触原始登记凭证。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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