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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汇部分商家仍乱打“促销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2:31 新闻晚报
□记者杨冬

  晚报讯 受制于刚刚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平日里喜欢“跳楼价”、“赔血买卖”的商家再也不能胡乱打折、瞎搞促销。为检验这一促销“紧箍咒”是否“灵验”,昨日,市工商部门深入徐家汇商圈“腹地”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零售商家涉嫌违法促销。

  昨天下午1:30,记者随同工商检查人员来到徐家汇华山路商铺一条街。在华山路1

949号,检查人员注意到该店铺打出了“促销让利”的标示,其中原价在2600元、2500元、1800元、1850元的全毛西服折扣幅度极为“诱人”,打完折之后只有数百元。

  “这些原价很有可能是虚的,都是店里原先没有销售过的价格。”参与检查的徐汇工商所副所长孙越表示,部分商家喜欢借促销之名,在价格上“动手脚”。

  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孙越说,在查处涉嫌违法促销之后,应进一步调查、取证这套西服非法促销的时间长短、获利多少,来决定是否加重处罚,最高可处以3万元的罚款。

  在随后的检查中,检查人员还发现部分商家打出了“全场甩卖最后十天”的促销标语,经初步调查,该商铺打出的这条标语至少已经一个月,该行为也已涉嫌违反了《办法》中第十六条“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的规定。

  记者也在采访中也了解到,部分商家对促销令的具体执行还存在着不少的疑惑:“毕竟《办法》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明确的范本,促销标语到底应该怎么写?”有关专家特别支招,规范促销的关键在于“明示”,包括促销商品的内容、具体数量、适用范围、截止期限等。促销过程中的例外情况尤其要标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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