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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提分手男子不甘心逼她写欠条法院遂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3:35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临沂讯(通讯员李恩维刘西洋)江某与女友感情破裂后,逼迫女友向自己出具10万元的欠条,并以此欠条向法院起诉讨要所谓的欠款。近日临沂市河东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驳回了江某的请求。

  江某的女友赵某1998年从东北来临沂谋生,结识了已婚的江某,不久双方租房同居。后由于双方年龄和性格等方面的差异,赵某开始疏远江某,并与一未婚男子建立恋爱关系

。江某知情后非常气愤,逼迫赵某向其出具借款10万元的欠条一张。后江某将该欠条剪裁后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欠条本身具有明显的剪裁痕迹,缺乏有效证据的形式要件;再者,江某在不能证明借款用途和对方是否有相应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向与其无特殊关系的赵某借款10万元,于常理不符。为此,河东区法院认定“欠条”不能充分证实其与江某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故依法驳回了江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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