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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4:02 红网

  红网益阳10月24日讯 (通讯员 肖建红)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近日,沅江市出台《关于在全市公用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推行办事公开的公用事业单位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及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信、金融等单位(含省、益阳市属驻沅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除涉

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及时、全面、如实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单位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工作规范、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及处理方法;收费和处罚依据、项目、标准及缴费办法;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如资源短缺、突发事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公共政策的出台、价格制定和调整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它事项。

  同时明确了办事公开的形式。其总体要求是: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便于群众周知、办事和监督。一般应做到“两有”(有投诉窗口、有举报电话)、“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对长期性、稳定性的公开项目,要通过《办事公开指南》等形式进行公开,对需社会公众了解的临时性、变动性公开项目,可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网站和公开栏(板、墙)等形式实行公开。对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中的动态公开,通过举办社会听证会、咨询会、评议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各公用事业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意见》要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进行重点检查和责令整改。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中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稿源:红网 作者:肖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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