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女友不愿回老家 男子当街匕首猛刺其颈被判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4: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只因女友不愿意跟他回老家,一名青年男子竟用随身携带的匕首猛刺女友的颈部,后又在其颈部喉咙处横向划一刀,致其女友失血性休克。

  10月23日上午,备受青岛社会各界关注的“当街杀女友案”宣判。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德义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据了解,在青岛市一家洗浴中心打工的男青年刘德义与潘某系恋爱关系。今年6月21日晚上6时许,刘德义在青岛市辽宁路附近,因潘某不同意跟其回老家黑龙江鹤岗,即用随身携带的匕首猛刺潘某的颈部,后又在潘某的颈部喉咙处横向划一刀,将潘某致伤,后刘被当场抓获。经法医鉴定:潘某颈部大血管断裂致失血性休克,属重伤的范畴。

  9月12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刘德义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刘德义辩称,其不是故意杀人,只是一时冲动。另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潘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刘德义赔偿各项损失人民币24.7万余元。

  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人刘德义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潘某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19673.78元。刘瑞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