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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黑户狗”是当务之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4:48 新民晚报

  秦丹子

  “狂犬症”猛于虎!有消息披露:本市28个犬伤门诊人数,2001年为51283人,2005年增至99029人,今年1-7月,上海被狗咬伤52503人,同比上升18.16%,预计今年将首次突破10万大关——到目前为止,还史无前例地发生4例市民狂犬病死亡!

  医学专家告诉我们:狂犬病一旦发病,死亡率百分之百。卫生部提供的数据更加令人心惊:我国狂犬病发病率,已连续5个月位居重点传染病死亡数和病死率榜首。显然,“狗事”已经成为一种灾难,已经到了不可不治的地步。

  养犬,最怕犬主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养“黑户狗”,狗没有打过疫苗办过证,有可能传染疾病,一旦生病还有可能被遗弃,变成流浪狗流窜传播疾病。二是犬主没有公共意识,带着狗出入公共场所,不制止狗吠扰民,不妥善处理狗的排泄物,甚至不拴牵狗绳,以致狗滋事咬人酿下大祸。

  短期内普遍提高犬主的公共意识,显然不太可能。因此当务之急是,从犬主抓起,清除“黑户狗”,增强防疫,杜绝隐患。《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修正案)》明文规定:“犬主应在每年4月底前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准养手续,并到指定地点接受犬类健康检查及注射狂犬疫苗。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一律不准擅自饲养。违者除强行捕杀外,对犬主也将进行处罚。”另外,日本的情况我们或可借鉴:在日本发现养狗人有违规或虚假申报的,会被处以最高20万日元的罚金。养狗人为所养宠物狗进行的登记,细致到连狗舍的大小、位置、说明图等情况都要提供。管理部门有权对登记内容进行入户检查。公寓楼住户需得到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才能养狗。

  比较而言,我们一方面办证门槛相对较高,另一方面处罚上又没有细则,物业公司也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强行管理,市民养狗几可不计成本,以致“黑户狗”疯长,狗患成灾。因此,我们除了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彻底执行外,或许目前还可参考2003年申城抗击非典的成功经验——网格化管理,街道及下属居委、物业管理部门集体动员,做到严密监控,摸清“黑户狗”情况,盯牢犬主,最终排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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