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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反商业贿赂玩“过关游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8:00 光明网
宋勇

  据报载,四川省金堂县卫生系统公布了反商业贿赂专用账户,该县人民医院也开展了此项活动,但一段时间以后该账户只收到很少的上缴贿赂款。医院领导不满意,居然开会下达任务:医院科室主任必须向该账户上交至少500元,医生则缴纳300元。

  显然,这家医院领导担心的是:上交的商业贿赂款过少,则反商业贿赂成绩不突出,成效不显著,自查自纠阶段过不了关。因而反商业贿赂亮此“奇招”:开会下达上交商业

贿赂款指标,玩好“过关游戏”。

  倘若完成了上交指标,就可一了百了,轻松过关了。究竟过的什么关?首先是自查自纠关,因为医院交了一定数额的“回扣”钱,就表明了反商业贿赂的决心,就有了自查自纠的实际行动。其次是执法部门检查关。因为过了自查自纠时间,查出来的问题要遭到重处,而现在有了上交商业贿赂款的事实,已经做了“表面工作”,就有充分理由堂而皇之地搪塞或应付执法部门的检查,蒙混过关。再者主管部门考核关。完成了上交商业贿赂款任务,就能突出反商业贿赂的成绩,体现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可以向上级交差,顺利通过主管部门的考核。可见,这家医院的动机何在!这样反商业贿赂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走过场,流于形式,其实效甚微。

  反商业贿赂工作之所以分阶段分步骤进行,目的是有的放矢,逐步深入,各个击破,取得实效,并不是让腐败有藏身之地,让不法分子有喘息之机。仅仅完成上交商业贿赂款任务而“交账”,那是搞“一锤定音”,只不过是“蜻蜓点水”、“九牛一毛”罢了,不仅会挫伤医生们反商业贿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掩盖了不法分子的犯罪事实,纵容了其暗中吃“回扣”、得“好处费”等行为,治标不治本。

  常言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奉劝那些收受商业贿赂的医生及相关人员,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毕竟“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作为身处商业贿赂重灾区——医药购销领域的各医疗卫生部门,更要积极主动地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医风医德,筑牢反腐防线,建立长效的防范惩处机制,让商业贿赂如过街之鼠,无处藏身,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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