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和灾害警报试鸣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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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1:04 淄博新闻网 |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灾害警报信号,增强防空意识,定于2006年10月29日上午10时40分,进行防空警报和灾害警报试鸣,届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一、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灾害警报信号:鸣15秒,停10秒,再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 三、警报试鸣的顺序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害警报、解除警报。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特此通告。 2006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