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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又见SK-II,还是不明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1:09 华夏时报

  悄悄地,SK-II走了,匆匆地,又回来了。它挥一挥衣袖,消费者还是看不明白。

  按理说,新闻表述得很明白: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前日发表声明称,SK-II化妆品中所含违禁成分铬和钕系原料带入所致,正常使用含微量铬和钕的化妆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较小。宝洁公司昨日称将尽快恢复SK-II的在华销售。(10月24日新浪财经)

  9月中旬国家质检总局“SK-II9种规格产品被检出禁用物质”的一声“炮响”,带来了一个多月的轰轰烈烈的SK-II事件。否认、僵持、撤退、沉默……一连串的反应之后,现如今,突然间就这样出其不意地“解决”了,当初在退货风潮中一夜退架的专柜将重出江湖,再次“开业大吉”,留给消费者的似乎是未能散尽的硝烟与雾水。

  各方声明都有不少“技术含量”,让人不太好懂。但把那些话捋直了表述,基本可以这样说:为什么对SK-II解禁呢?是因为——铬和钕本为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SK-II被检出铬和钕属实,但不是后期生产加入的,而是由原料带入所致,含量不高。国际上对化妆品中铬和钕可以接受的含量水平到底是多少,没有限量标准,正常使用含微量铬和钕的化妆品对消费者健康风险较低。加上目前国内未证实有因为化妆品含有微量铬和钕而损害消费者健康的报告,所以就解禁了。

  不晓得各位读者是否把这个深奥的逻辑问题搞明白了,反正笔者是没明白:1、生产中添加与原料中带入,结果都是含有微量铬和钕这些“禁用物质”,原料带入有何不同,企业不需要为原料负责?2、既然我国将铬和钕列为“化妆品组分中的禁用物质”,为什么还能因为没有规定化妆品成品的有毒成分的含量标准就可以销售呢?二元素被列为禁用物质,而国际上没有含量标准,二者的交集当然应该是“禁用”,又如何采用了无标准的模糊肯定?3、即便我们“按国际规矩来”,允许它微量存在,又怎么能没有自己的认定标准?当初认定产品存在问题是按什么标准的呢?

  很多问题并不能随着SK-II的解禁,就变得真真切切。又见SK-II,那些问题是否应该让消费者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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