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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影碟片头强行推销广告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2:3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专栏写手鸿水(原名瞿继鸿)近日在新浪的个人博客上发表了一封《关于声讨〈夜宴〉〈宝贝计划〉等DVD碟片“强制消费”广告的公开信》,称现在正版碟片前都有大量广告,而且不能快进。他呼吁众多消费者联合起来,为消费者选择权向碟片商宣战。此举在网上得到数千名网民的支持,但目前法律上对此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网友:抵制DVD片前广告鸿水说,他花钱买《夜宴》、《宝贝计划》、《无极》等D

VD碟片是为了看片,但看片前必须看三五分钟广告。最可恶的是,这些附加广告不能快进,“作为消费者,我竟没有选择权。”鸿水说,如果相关部门对此事没有任何行动,他会将《夜宴》、《无极》等有关方面告上法庭。鸿水发表这封公开信后,百余名网友跟帖,网友“刚哥”跟帖说:“一个人的力量太微弱,愿与你一起战斗,我想这也是大多数网友的心声。”

  昨天,记者看了鸿水所说的《无极》正版碟,片前的广告确实不能快进,广告长约2分50秒,包括人头马XOE、人头马VSOP、MOTO、易趣等广告。广告后是30秒的《千里走单骑》预告片,可以快进。

  制作商:不加广告就要赔本记者为此致电《无极》DVD的制作商中凯文化集团。该集团发行部负责人钟先生说,消费者不乐意看广告,他们也很清楚,但如果不加广告,公司所投入的钱就很难收回,不光碟片制作商往片前加广告,碟片发行商也会拉广告。他还透露,DVD碟片的广告不能快进是因为合同有规定,“如果能快进,广告商们当然不会干了。”

  《无极》DVD的发行商是北京二十一世纪盛凯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昨天,该公司负责广告招商推广的高先生说,一般情况下,500万张碟片,包括出30秒广告、海报、网络所有投放的广告收益也就在10万到15万元之间,利润不是很高。律师:没有相关法规限定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李亚飞律师说,广告不能快进,从某种程度上侵占了消费者的一部分时间,违反了消费者的消费自主权,属于强制消费行为。鸿水如果状告碟片制作商和发行商,此事件就属于“公益诉讼”的范畴。但目前法律上对这方面规定得不够完善,仍存在争议。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只要广告内容是按照合同走,版权方面就没有什么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的工作人员也说,此举涉嫌强制消费,但暂时没有相关法规限定。向芳

  (编辑若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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